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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她妈的决定对了一半,错了一半。
她妈让你们先把孩子做掉,这是对的。因为你们还没有经济实力组建幸福完美的家,有了孩子,更加困难重重,最后遭罪的不仅是你们自己,而且是你们的孩子。你们想想,你们居无定所,经济上也不太宽裕,将来孩子入托、上学和生活费用等等,负担多重啊!首先,应该是你们两个人生活有保障和幸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考虑要孩子,这是理性的明智的定夺。
她妈把你们的钱要去代为保管,这种做法错误的,伤人感情。
最后我告诉你,喜欢孩子是一回事儿,能够养活得起和养活得好孩子是另一回事儿。社会现实是残忍的,上帝并不怜悯弱者。
[ 本帖最后由 guiguziabc 于 2010-10-20 05:3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