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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俺又来了 于 2009-8-17 01:37 发表 
13楼这位确实不敢恭维!
13楼这位大人也是振振有词,谁遇到被冤枉、被错判不会有口气?虽然说话重了一点,但是是错判在先,不见你代你的同事说声抱歉,一来倒是先指责受害人!难道申冤就要低声下气?难道你两位是炸药,半点火都见不得,别人就只能仰视你两位了?
你还振振有词。
版规禁止“顶”字。他使用“顶”字被扣,照理说“顶”是违规字眼,基于多位管理员判断他的“顶”不是灌水才撤销评分。以事论事,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不应该发出“不懂汉字”如此侮辱别人的言论!
错判在先可以成为侮辱别人的合理理由?完全不行!我看见他发言说我同事“不懂汉字”又不见我发表其他言论侮辱他。你不见我代我的同事说声抱歉?那么我反问你一句,
为何你不向楼主要求他对“不懂汉字”言论作出道歉,只是一味指责管理员?你这是双中标准,还大言不惭要求我代我同事向侮辱我同事的人道歉。我一来倒是先指责受害人?我一来赞同撤销评分也算是指责?你想反驳我就拿出理由,
我要求他收回言论有错吗?难道你支持他发表如此言论?你反驳不了就不要回帖指责我。投诉就非要要侮辱别人一番不可吗?我发帖目的是要求楼主收回言论就算炸药?那你回那贴算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