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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户均为精神病,冤情不可信;药家鑫实为精神病,不必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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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eabc
时间:
2011-4-7 05:04
标题:
上访户均为精神病,冤情不可信;药家鑫实为精神病,不必判死刑
李承鹏:药家鑫案庭审现场外 有种围观的场景更可怕
一个钢琴青年半夜开车撞倒一个串串店下班女工,没死。想了想,取下一把三十多公分的刀连捅八刀,这个过程,女工一直央求别杀了,家里还有两岁半的儿子需要照顾……他没听,颀长的手指激情弹奏中。一会儿,女工果真死了。
大家知道,这个女工叫张妙。这个钢琴青年叫药家鑫。我把他简称,药。
案子大家已很清楚了。该怎么判决也清楚,不清楚的拿把刀在自己身上举例,便会清楚。我之所以把这简称为,药,是因为发生在长安的另一些事情。这天,长安的法庭格外开恩,允许五百名群众入场围观,后来我们知道,这是为了方便四百名整编制的长安乐府,也就是药的同学们接受调查问卷:药,到底该不该判死刑?这时的民意前所未有的统一,药渣子药引子药罐子都答:该名同窗一贯温良,品学兼优,给他一个机会,给未来一片蓝天……场面感人,连天花板都为之动容。
我觉得这个围观的场景很可怕,比那晚上药连捅八刀还可怕。药只杀一人,这时却杀四百人。这样的教育公然训练学生对人性说假话,这样的围观让人瞬间就变成了狼。经此一战,孩子们会陡然明白:只有下手坚决,才能前途远大。这时你就知道,药,为什么会在并无威胁的情况下用弹钢琴的手连捅八刀。
这就是中国教育。一百年前围观做掉一条好汉命,表情被动而麻木,为了一个叫人血馒头的药。一百年后围观一个女工命,表情主动地邪恶,为了一个叫药的人血馒头。可见进步了,中国没有教育,只有药。中国没有老师,只有药剂师。
还有法庭。我不知道为什么允许这个与案情毫无关系的环节出现在法庭上,这不是一个好的教育。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拿出药的道德信物即十三份奖状,奖状又怎样,在中国越坏人奖状越多,刘志军奖状就很多,凡坐过火车的中国人都是他的奖状,他便有十三亿份奖状。再后来就开始阐述激情杀人,从药出生时讲述和解构激情,一直激情到那天晚上。以至于大量围观学生潸然落泪,药也及时当场下跪……激情燃烧岁月,都是好演员。
这就是药。我相信中国法律,却不相信中国法官,在中国不是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而是法官神圣不可侵犯。其实我也同意宽恕的,可一些人举韩裔青年赵承熙在弗吉尼亚理工打死32人后,却被遇难者家属当成第33个受害者点上烛光献上玫瑰升上安魂气球,这例子是不对的。宽恕需要前提,前提是公平,在一个不公平的环境里宽恕,宽恕的就是豺狼虎豹。
其实我不喜欢看到死刑,现在看过点书的人都鹦鹉学舌地学会了“暴力不可解决暴力”。好吧,我只是不明白,李刚案、钱云会案、药家鑫,每逢恶性交通事故时一个叫CCTV的单位,就要给杀人者以大把时段讲述心路历程,最后把一档新闻节目办成了心灵鸡汤咨询节目。专家不分析怎样治罪,却声情并茂讲述“人性弱点”“性格生成原因”。那一个叫李玫瑾的公安大学专家,一直剥啊剥,从性格深处剥到新新人类的社会属性,她其实应当直接说药家鑫有精神病的,而精神病是可以不判死刑的==药家鑫不必判死刑。这时,大家一定要想得起——就是这个专家当年高度赞成北大精神病教授孙东东“上访户都是精神病”,他们一直这样的,妙手做着司法春联,上联:上访户均为精神病,冤情不可信;下联:药家鑫实为精神病,不必判死刑。横批:老娘说不刑就不刑。
这是怎样一个药的语境。大家都熟悉的句式套在最近就是:你跟它讲法律,它给你讲人性,你跟它讲人性,它给你讲主权,你讲主权时,它给你讲要克制,你要克制时,它让你勿忘国耻,等你勿忘国耻游了过去时,发现两国已握手言欢,油and米。你上不得岸,也退不回去,脑子一激凌就有些偏激。你偏不得激,因为北大会商等着你,不得因食堂涨两毛钱菜金而偏激,但可以为五毛钱赏金而理性,两毛叫偏激,五毛叫理性,差了三毛,正在上演被拐儿童流浪记。其实不管二三五毛都别吹牛逼,别相煎太急,你我至今都不知道到底法律重要还是人性重要。有权的杀人了,就得分析人性,有权的被欺负了,跨着省也得运用法律。
有了以往的经验,我已不太寄望延期审理的药家鑫到底判不判死刑,社会新闻层出不穷,层出着你就淡漠了,淡漠了,你就发现关注药加鑫不如关心“要加薪”了。我不求结果,只希望程序正义,我不能活得有尊严,总得死得有尊严。不能死得有尊严,审判也得有尊严,即使审判没尊严,也得围观得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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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家鑫的同窗们对于药家鑫的支持态度,已写过一篇短短的感想。转载这篇李承鹏的评论文章,实在是因为写得很精彩,而骂得尤其畅快——对于那些出于各种目的的既得利益的帮闲者们包括某些官方媒体,针对他们变化多端标准不一的嘴脸们。一些所谓的“专家”,在无数中国大众眼里已经成为无耻的代名词 —— 为强势集团张目,为既得利益者辩护,为掌权者背书。站在强势者的立场和缺乏良知并不构成无耻的要件,无耻的标志是没有原则和标准,以需要定说法 —— 即“你跟它讲法律,它给你讲人性,你跟它讲人性,它给你讲主权……” 的按需分配的灵活逻辑,这才是无耻。
先前看新闻是知道药案的审判有包括400多名西安音乐学院学生在内对于中国普通案件审判而言的为数极不寻常的众多观众听审的。对于安排众多学生听审,依照以往传统,以为大约又是为了让学生接受教训、受教育。可是当得知这竟是法院为“该不该判死刑”的调查问卷造势时,不禁惊诧和佩服法院的苦心孤诣和顾及“民意”的与时俱进起来。
我是反对死刑的,因为死刑不应该成为复仇的工具,无论罪犯本人如何变态有问题,犯罪总有社会和环境的种种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仅仅是罪犯本人的问题,法律应该是为了维护秩序和挽救为目的,否则以牙还牙、炮烙凌迟岂非更具震慑力?又何必再假惺惺地大讲什么的人性、人道,为什么大多数国家已经废除和实际废除死刑——不仅仅是出于对误判可能的忧虑吧。
但是不管反对赞成,中国的法典目前是保有死刑的。法治的基本要求平等,否则法会失去公信力。中国的法治方针有四句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可是除了第一条,其他三条都活得很,都是决定于各位法官、审判委员会、当地政法委乃至上级领导们的。文章说“我相信中国法律,却不相信中国法官,在中国不是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而是法官神圣不可侵犯。”。如果读者对“法场刀下留人”案有印象,一定会对这句话有较深的体会。“有关人员”和“有关部门”已经未雨绸缪地为结果造势了,对于无论怎样的判决结果,想必以往的经验已把大众的心理承受力锻炼得相当坚强或者淡漠了。我不希望再多一个死刑下的亡魂,却更不希望法律丧失公平。所以无论如何判决,希望判词里对大众至少有个在逻辑、法理和执法标准上能交待过去的说法,而不会出现某些判决里那些语焉不详、似是而非乃至莫须有的依据和措辞,不知会不会成为一种奢望。
作者:
influenza
时间:
2011-4-7 12:08
对这个体制我已经无语。。唉
这个祖国让我怎么回去啊
作者:
只爱日本AV
时间:
2011-4-7 12:18
死刑不能取消,杀人必须偿命!药家鑫事件确实反映出中国社会很多领域内的很多问题,比如教育、交通、法制等。媒体和某些知名人士也可以就这些问题大说特说,也可以说药家鑫事件是XX弊病的产物,去贬低社会。
但是,我想说的是药事件背后的问题确实很严重,政府也应该去正视、去改善!但所有的一切都应该是在药家鑫被枪毙之后再讨论。还是那句话,杀人必须偿命,所有的一切都不能成为开脱药的理由。谁要是还搜肠刮肚不知廉耻的为药鸣不平,歪曲大众的注意视线,必会遭天谴!
ligting
作者:
cqzhb
时间:
2011-4-7 14:41
天朝的法律太强大,为世界贡献了无数的法律依据.过激杀人罪处与最低7年,最高15有期徒刑.
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CCAV.
作者:
ellanio
时间:
2011-4-7 20:28
说实话“药”他爸要真是牛X,即使判了死刑也能把儿子捞出来,信吗?我认为在咱国家这么说不过分,绝对不过分。所以说对于平头老百姓来说,这件事压根就没关心的必要。要真正牛逼,受害人家属出人弄死“药”全家,法律就是个屁,千万别指着。
作者:
海之渊
时间:
2011-4-7 21:21
真他妈的法律是个屁。你在意,他就有味道,有风一吹,他就什么什么地。。。。。。。。
作者:
www3839
时间:
2011-4-7 22:16
药家鑫开车撞了人,回过头来还捅被害人8刀,这不是要置人于死地啊,像这种丧心病狂的人,不判死刑天理难容,这件事情持续关注中
作者:
xuanfengniao
时间:
2011-4-7 22:40
个人也认为不能取消死刑!
死刑要是都取消了,可能会让国人更加有恃无恐!
做出行为必须付出代价,而犯罪这一恶性行为自然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话越来越多的在电视剧里听说了,挺讽刺的!
以暴制暴是不对的,但以德报怨,则何以报德!
作者:
hxc66
时间:
2011-4-8 10:06
连捅8刀要是算不上死刑的话,这个法律也就无视了,激情杀人,杀人就是杀人,杀人就是要偿命,法律不是重证据吗。
作者:
lhdwin
时间:
2011-4-8 10:35
药家鑫不死的话估计效仿的人会很多!谁会在车里放把30厘米的水果刀?香港的古惑仔会!!!一般人真的很少有这种可能。如果夏天还可以理解下。买把刀切西瓜。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开车撞了人第一行为肯定是救人。而药家鑫第一行为想到的逃逸,这说明他的本性与善良无关。一个开车撞了人逃逸的人,一般会被指责为无良缺德。药家鑫却因为受害人在记他的车牌,这么荒唐的理由就可以杀人。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他本性的凶残。。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没有任何理由替他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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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hdwin 于 2011-4-8 10:42 编辑
]
作者:
qweqwd35
时间:
2011-4-10 06:43
说什么都是我们在说 完全没用的 我们这些人算不算就是有精神病的上访者呢 还有就是这篇文章了 那句‘药只杀一人 这时却杀四百人’到位了 问题所在啊 各人自扫门前雪 那管他人瓦上霜 这个思想现在真正的贯彻了 国人是越来越冷漠了 最近看电视就看到一件事让我体会什么叫冷漠 一个湖北还是湖南的小伙子 在贵州抓抢匪付出了年轻的生命 办理后事的时候 在贵州进行了一个追悼会 遗憾的是到这个小伙子的骨灰被家人带会家乡安葬 那个被帮助的事主都没有出现过 围观和冷漠真是可怕的现象 前者成为不道德的传播途径 后者成为不道德的帮凶 现在只能说希望越大 失望越大 所以没有好奢望的了 反正我也已经习惯了冷漠 只能远离围观了
作者:
jifengri
时间:
2011-4-10 13:29
药家鑫不能死啊,他虽然无耻,但他的活能唤醒我们的国人。让国人明白还有更无耻的东西早应该死掉。
作者:
斩三尸
时间:
2011-4-10 15:38
哎,不知道说什么。再这样下去,不知道平民百姓怎么生活啦。
走路都得注意,说不定别人拿把刀来啦!
作者:
东宁
时间:
2011-4-10 15:44
TMD,这才几十年啊GCD向GMD看齐的步伐越来越快了,就差一点明刀明枪的了
作者:
foreverfig
时间:
2011-4-10 16:30
其实按他们的理解来说,我们都是精神病。只能允许他们高高在上,却不允许我们有一点点反抗
作者:
starD
时间:
2011-4-10 16:35
如果药不死,以后故意杀人都能开脱了,好吧,他是精神病!那么大学前都要体检,让精神病上大学谁出来负责?那么上访户也不必上访了,直接拿着刀去那些老爷们家里杀掉一个算1个,反正是精神病!不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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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tarD 于 2011-4-10 16:36 编辑
]
作者:
vasilly412
时间:
2011-4-11 00:56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对于有些人更加平等
草民所看不懂的事情 背后的利益都是为统治阶级和强权阶级服务的
作者:
diablo188888
时间:
2011-4-11 14:15
哈法已不能服众此法还要来干嘛呢?说实话越来越怀念古代了,皇帝昏庸你还能起义。现在你死几百号人也灭不了一个人民解放军。
作者:
hjthyhcx
时间:
2011-4-11 20:51
一句话 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只要理解了这句话 那就什么都释然了
作者:
草原之夏
时间:
2011-4-11 20:58
本来毫无疑问的一个案件,现在搞得好像还很复杂,对法律,真是无语
作者:
worldad
时间:
2011-4-11 21:01
只能说,这个社会,让我很无语。5千年的文明,不要毁在我们这一个时代里。但愿。
作者:
jun-tan
时间:
2011-4-12 13:53
不该死的却死了,该死的却不死,中国已经由一个神奇的国度变成一个荒诞的国度。
作者:
SDGBZ
时间:
2011-4-12 21:36
我反对对药家鑫判死刑,不只是我因为我赞成废除死刑,而是药家鑫应该判终身监禁!
作者:
卡西莫多。
时间:
2011-4-13 09:54
写的真好 如果以国人的这种教育方式取消死刑后 估计很多人都有恃无恐了! 最好增加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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